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中心 弘毅、慕贤楼标识标牌等宣传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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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中心作为采购单位,就弘毅、慕贤楼标识标牌等宣传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凡具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均可参加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YFZZX-2025-04 二、项目名称:弘毅、慕贤楼标识标牌等宣传品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名称、参数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等): 1.本次询价采购弘毅、慕贤楼标识标牌等宣传品采购项目。 2.本次询价采购的最高限价为9.8万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 3.配送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内(采购人指定位置)。 4.本次询价选定1家询价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本次询价内容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 3.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有良好的营销业绩和履约记录。 4.禁止关联企业以多个独立投标人的名义参与同一招标项目。 六、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成均楼 七、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20日17:00。 2.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成均楼 九、质疑和投诉 询价响应供应商如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询价响应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18714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51号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成均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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