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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员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提升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现将2024年度员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周期、内容和等级

(一)考核对象

全体管理岗、技术岗和工勤岗人员(其中纳入学校考核人员除外;高层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进行考核;返聘人员考核参照《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二)考核周期: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员工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等情况。

(四)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其他

1.到公司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如无特殊情况视同考核合格。

2.年度内员工工作岗位调整的,由当前所属部门进行考核。

3.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下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二、管理岗考核安排 

(一)员工完成个人年度总结(2025年1月6日前)

由本人根据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结合个人年度工作计划,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我总结,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并填写《员工考核表》。

(二)开展员工考核(2025年1月10日前)

各部门自行确定考核形式,组织考核普通管理人员(职级为主管及以下),对员工进行评价和综合打分。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与部门绩效考核一并开展。

(三)考评结果统计(2025年1月13日前)

1.中层管理岗人员测评结果由绩效考核小组指定人员统计。

2.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测评结果由各部门自行统计。将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及月考核情况一并报送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测评权重系数统计考核分值,作为优秀员工和基本合格及以下员工的等级依据。

3.考核权重

中层管理岗:领导评价为0.6,部门(同事)互评为0.4;

主管及以下管理岗:年度考评为0.6,月考评平均为0.4。(四)考核等级确定(2025年1月15日前)

由支委会和办公会议根据测评结果和实际情况讨论确定最终考核等级。

等级评定

名额

优秀员工(含中层)

13%

基本合格及以下员工

6%

三、工勤岗员工考核安排

1.由所在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并将初步考核等级结果汇总后填写《2024年度工勤岗考核汇总表》,交至综合管理部。(2025年1月13日前)

2.各部门工勤岗优秀等级的名额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3%,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为6%,考核结果报办公会议讨论审议后确定。(2025年1月15日前)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晋级、降级、奖惩和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具体如下:

1.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并表彰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年终标准绩效,考核基本合格的发放年终标准绩效的80%,考核不合格的年终绩效不予发放。

3.考核基本合格,可予以调整岗位、降职降级;考核不合格,可不再聘用。

五、考核结果公示与反馈

考核优秀名单应在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部门须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员工,及时完成绩效面谈。其中,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应对其今后工作提出书面建议。员工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若有异议,本人在一周内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按有关规定流程办理。

综合管理部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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