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金如新楼室外污水管道工程 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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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金如新楼室外污水管道工程”进行询价,诚邀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参加。具体如下: 一、编号:HWFWZX-GC-20240003。 二、工程名称:金如新楼室外污水管道工程。 三、工程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金如新楼。 四、工程内容 1.施工情况 本工程为金如新楼室外污水管道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如下:详见询价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2.施工说明 (1)施工须严格按现行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自行解决材料二次搬运及运输问题,费用计算报价中。 (3)施工过程中须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及时清理垃圾,保护好原有建筑物不受损坏。 五、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前;施工方须自行解决工人食宿事宜。 六、质量要求:质保期要求贰年。 七、资金来源: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专项维修经费。 八、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万叁仟零叁拾伍元整(¥13035.00)。 九、报价说明 1.应标文件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询价文件及补充、达到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定、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询价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应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应标人应根据应标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 应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2.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包含的内容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费用定额确定。 管理费、利润的计算由应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风险费的计算根据承担的风险范围由应标人自主确定。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确定。 综合单价应包括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4.措施项目清单是表明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清单。 措施项目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各项措施费用包括的内容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费用定额确定。 5.措施项目费用应标人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应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充措施项目。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0”计价。 措施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 6.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 7.应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询价文件的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 应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 应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应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支付。 9.应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询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应标人可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 十、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应标单位按如下方法确定: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应标单位按应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应标人按应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家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应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应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家单位,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应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最后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不含先前去除的N家单位报价)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并依据基准价(含)以上的应标单位家数,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评审: (1)基准价(含)以上的应标单位多于5家的,取基准价(含)以上的应标报价前5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2)基准价(含)以上的应标单位不足5家的,取应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应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对通过询价文件采购要求的应标文件按应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候选人。 十一、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满足询价文件规定项目的承担能力; (3)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有良好的项目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结算审核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法,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结算;其单价 按询价单价。 2.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经结算审核,支付到审核款的98.5%,另1.5%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纠纷,质保金无息支付。 十三、应标文件的要求 1.应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位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应标文件按附件一格式编制。 2.应标文件密封包装。 十四、应标文件投递时间与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0:00; 2.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浙大城市学院北秀楼二楼会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1-88018785。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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