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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司2025年度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部门、各中心:

为加强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定期归集采购项目,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资产经营部拟于近期统计各部门、各中心的2025年度采购计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并提交《各单位采购计划汇总表》

请各部门、各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做好2025年度采购计划,填写《各单位采购计划汇总表》(附件5),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资产经营部。

二、采购组织方式

(一)公司集中采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需进行公司集中采购: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不论金额大小);

2.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非承接外单位工程项目)为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由资产经营部根据《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7月修订)》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

3.单项虽未达到限额标准,但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同类项目(非承接外单位工程项目)预算总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二)部门自行采购(暂定)

部门自行采购项目是指未纳入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预算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使用部门根据《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自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成采购。

三、注意事项

资产经营部将根据各单位采购计划,视自行采购项目情况合理归集,归集后若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同类项目,按照集中采购方式执行。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资产经营部(联系人:张维维;联系方式:88018540)。

附件: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pdf

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pdf

3.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7月修订) 》.pdf

4.公司《自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pdf

5.各单位采购计划汇总表 .xlsx

 

资产经营部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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