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提示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关于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通知》要求,经自查,公司2022年度无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特此公示。




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