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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提升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公司决定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周期、内容和等级

  (一)考核对象:公司各部门;全体管理岗、技术岗和工勤岗人员(其中纳入学校考核人员除外;高层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进行考核;返聘人员考核参照《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二)考核周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1.部门在考核期内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成效等。

  2.员工在考核期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等情况。

  (四)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其他

  1.到公司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如无特殊情况视同考核合格。

  2.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下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下等次;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二、部门及管理岗员工考核安排

  (一)部门考核(含中层管理岗)

  1.完成部门年度工作总结(2023年12月31日前)

  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职责,结合本部门年初计划,围绕2023年重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列出工作成效,梳理问题不足。

  2.召开年度考核述职会,开展现场民主测评。(暂定2024年1月4日)

  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内容包括: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德、能、勤、绩、廉”及履职情况。现场接受领导、同事评议;述职后开展民主测评工作,现场对各部门以及部门负责人个人进行打分。

  (二)管理岗员工考核(含主管及以下管理岗)

  1.员工完成个人年度总结(2023年12月31日前)

  由本人根据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结合个人年度工作计划,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我总结,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并填写《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考核表》。

  2.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员工考核(2024年1月4日前)

  各部门自行确定考核形式,对员工的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创新素质、岗位廉政等方面,进行评价和综合打分。

  (三)考评说明

  1.考评内容

  部门:主要包括日常履职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重大任务配合情况、述职情况等。

  个人:主要包括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创新素质等。

  2.中层管理人员领导评价权重系数为0.6,部门(同事)互评权重系数为0.4;普通员工由分管领导及部门经理进行考评。

  (四)考评结果统计。(2024年1月5日前)

  1.员工年度总考评分=月考评平均分*30%+年度考评分*70%;

  2.部门及中层管理岗测评结果由办公会议指定人员统计;

  3.主管及以下管理人员测评结果由各部门负责人报送至综合管理部。

  (五)考核等级确定(2024年1月12日前)

  由支委会和办公会议根据测评结果和实际情况讨论确定管理岗最终考核等级。

等级评定

名额

优秀部门

2个

优秀中层

2人

优秀员工

13%

基本合格及以下员工

≤6%

  三、工勤岗员工考核安排

  1.由所在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并将初步考核等级结果汇总后填写《教育发展公司2022年度考核汇总表》,交至综合管理部。(2024年1月5日前)

  2.各部门推荐工勤岗优秀等级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并将考核结果报办公会,由会议讨论审议后确定。(2024年1月12日前)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晋级、降级、奖惩和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具体如下:

  (一)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并表彰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标准绩效,考核基本合格的发放年终标准绩效的80%,考核不合格的年终绩效不予发放。

  (三)考核基本合格,可予以调整岗位、降职降级;考核不合格,可不再聘用。

  四、考核结果公示与反馈

  考核优秀名单应在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部门须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员工,及时完成绩效面谈。其中,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应对其今后工作提出书面建议。员工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若有异议,本人在一周内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按有关规定流程办理。


综合管理部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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